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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在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各类经营主体在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中积极参与竞争,共同推动了国内市场的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
新华财经北京12月7日电(记者 孙广见)近年来,我国在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各类经营主体在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中积极参与竞争,共同推动了国内市场的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近日,记者深入调研,采访了多家企业和业界专家,从多个角度展现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最新进展。
公平竞争制度为市场奠定坚实基础
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离不开公平竞争制度的完善。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着力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地实施,为市场统一奠定了坚实基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着力完善公平竞争的规则体系,推动出台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行政法规,进一步健全了规范不当市场干预行为的规则体系。同时,通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督查、抽查和举报处理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批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副理事长贺可嘉表示,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面临部分制度规则不完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问题。他认为,需要继续推动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准入、监管、退出等制度规则,打破地方城市资本只在本地投资为主的传统发展模式,形成以全国市场为目标的合作氛围。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强调了公平竞争对于创新的重要性,他认为,公平竞争和创新发展之间存在互动机制,这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打造新的生产力,必须鼓励创新,而创新则需要公平竞争的环境。
关于公平竞争审查,时建中认为,需要提高其质量和刚性约束。建立可追责的制度来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执行力,从而确保政策不会出台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
执法力度加大市场环境持续优化
在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方面,我国相关部门同样取得了显著成效。市场监管总局通过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各种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上海兰迪(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令刚说,在法律层面,要加强对经营主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他建议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引导作用,提高经营者和社会公众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识。同时,依法建立经营者信用记录制度,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记录并公示。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力度,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在执法方面,时建中强调了精准执法的重要性。他认为,由于认识上可能存在时差,政府需要采取精准的、有梯度的执法方式,以激发企业的自律意识和行业的自制能力。
据了解,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方面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如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开展常态化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同时,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全社会的公平竞争理念。
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各类经营主体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共同推动了国内市场的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
志翔科技高级副总裁伍海桑表示,企业在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上扮演着多重角色,包括经济发展协同推动者、市场优化整合的参与者、技术创新引领者、社会责任的承担者等。为了弥补数字鸿沟,企业可通过具体行动积极响应关键政策,如推进农村网络建设、依托“东数西算”布局在中西部设立数据中心等。
同时,企业也在积极拥抱新兴科技,提升自身数字化水平和降本增效能力。伍海桑举例说,针对乡村地区,企业可以发展适用于农户的智慧农业平台,帮助其提升生产效率;针对小微企业,可以开展支付、现代物流、培训等方面的数字化赋能项目,以实际行动助力缩小城乡数字差距、优化市场环境。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张燕生则认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是一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过程。他强调,要打破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需要建立起一套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管理规范。同时,要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各经营主体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进行竞争。
业内专家认为,我国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果。未来,随着公平竞争制度的不断完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的持续加大以及各类经营主体的积极参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将会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编辑:张煜